今天來發發工作上的牢騷
其實這工作已經算很得我心了
兼顧興趣與自由彈性度
工作內容與同事都單純
中午還供餐(餐點豐富多樣,時時更新)
根本就沒啥好嫌的
我要說的牢騷是針對來亂的國語辭典
很多人聽到我在當小說編輯,很自然的第一個反應就是:
「喔,妳們就是改改錯字嗎?」
「簡體轉繁體嗎?」
「可以看小說,真好。」
每次我都要不厭其煩的再解釋一次,簡轉繁那種小事,WORD一個指令就可以代勞,那老闆請我們來幹嘛的?改錯字是最基本的,另外,我們公司的稿子作者多為大陸人,於是有些比較冷僻的大陸用法台灣人看不懂,也要酌情改過來,當然有些用法已被接受或是特別有娛樂效果,文編也要自行判斷後留用
再者就是邏輯!!
總不能上文一個角色在甲地出現,沒有任何交代的變成場景在乙地,或是同行的人數不對,角色不對,專有名詞不對,數量不對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小小錯誤,不要以為每個作者都很專業,寫昏頭了還是有沒注意到的小處,不然要編輯是來幹嘛的?改錯字?
文編遠遠不只是改錯字,當然有些人自己放棄了編輯的職能,那請校對公司就好了,而校對公司卻不足以應付我們公司的稿子,畢竟在時間與金錢的壓縮下,要求校對公司注意邏輯實在很不合理
這也是我們為什麼繼續存在的理由,哈
另,每天看小說是我的樂趣沒錯,但是我並不能選擇小說的種類,所以當我看到色情動作類小說時(顧名思義,一直做),我會不會吐?會!!如果連續二十三集都在把妹,我會不會吐?會!!只能說,讀者的喜好實在很飄渺
現在進入正文,國語辭典是為什麼成為一本非常難用的工具書,我們都知道,中文博大精深,有相當多的通同字,每個人接受的教育時代背景不同,並且對通同字的認知也不同,是故,我們的圭臬就是國辭,但是國辭只能拿來參考用,公司內部還是要有自己的標準,並不是國辭出現的字都可用
畢竟國辭開宗明義就有說明:本典係歷史語言辭典,取音以兼收歷代字音為目的,故與教學使用或有差異,請詳見說明。(新檢索介面說明)
而且國辭中很多典故出自該死的紅樓夢,就是阿桑看也覺得是錯字的出處(我想到再補上),加上國辭於民國八十二年即編輯完成,怎麼可能適合現代使用,也只能慢慢的將更多現代用法補上
這也是為什麼外包跟我靠夭說:「國辭有這個字。」我會大怒的原因,那公司還發統一表給妳要幹嘛
而今天這篇文章會誕生,起因於文編副組長寫一封請教國辭的信
副組長說:
我上次寫信去問為什麼只有「透澈」而沒有「透徹」,國語會有回信,但我還是不太理解他們的意思,一起來解讀一下好了…… XD
(我寫的 哈 請忽略我的語氣不太客氣)
請問為何在辭典上不見「透徹」的解釋?
徹在單字解釋上,有「貫通、通透」的意思,而單查「澈」字,又有同「徹」的意思,那為何只有「透澈」而沒有「透徹」一詞呢?何況透澈一詞還沒有典故出處。
身為六年級後段班,我自小學的就是「將事情研究『透徹』」,也實在不解,為何既然兩字相通,卻只有其中一個詞有解釋?
國語會回信:
您好:
感謝您來函指教。來函所詢之問題,茲說明如下:
「徹」為「通透」義;「澈」為「水清」義。「通透」可以到底,所以有「徹底」一詞,義為「通透到底」或「貫徹到底」;「清澈」可以見底,所以有「澈底」一詞,義為「清澈見底」。
「徹底」與「澈底」二詞都有由上及底之意,可互通。除「清澈」必用「澈」外,「貫徹」、「徹底」古來皆有寫成「貫澈」、「澈底」。一般辭書大多云「澈,通徹。」
另,行政院對於這些通用詞、字,為求其於法律上能統一使用,乃有「法律統一用字表」之公布,該表規定「貫徹」之「徹」,用「徹」不用「澈」;「澈底」之「澈」,用「澈」不用「徹」,由於法律統一用字如此,因此政府公文及教科書編輯,大多依此原則。本部辭典以單字釋義「澈」通「徹」互為借用的方式處理,收錄「透澈」一詞而未收錄「透徹」為詞目。以上說明供您參考。謝謝您的來信。敬祝 順心
根據我們兩個的解讀
Ψ殺氣峽Ψ
官方最會打太極了
我覺得他的意思就是
我們是借用
因為都可以用
所以就不再多弄一個詞條了
那幹嘛不補上去避免爭議咧
{Ying} 說:
對啊,該補的不補,不該補的補一大堆
Ψ殺氣峽Ψ
有空回妳這麼多話,還不如找網管補充一下
{Ying} 說:
哈哈哈哈
Ψ殺氣峽Ψ
打太極最會,都不要解決問題
{Ying} 說:
真的
Ψ殺氣峽Ψ
而且那意思是既然他們有依循法律用字
沒人在用澈
那何必不統一過來
前後矛盾,根本就是推諉責任
{Ying} 說:
對啊,而且裡面一堆辭彙明明就是媚俗的收錄進大家常用甚至積非成是的詞,下次列一列需要統一的一併寄過去
Ψ殺氣峽Ψ (⊙o⊙)捷運巧遇國中同學,起終點一樣,真巧真巧~ 說:
沒錯,讚!這方法好!
由於本辭典於民國 82年即編輯完成,距今已十餘年。隨著環境之變遷,確有部分內容未能符合時代需求。但在尚未進行全面修訂之前,現階段僅能採取小幅的維護方式,敬請各界體諒並給予支持。各界使用上如有建議意見,歡迎利用意見回饋表提出,以供本會研議較理想之版本。 所提之具體意見可供未來大幅修訂時參考。
那他應該回妳說,我們已要進行修正
這樣不是比較合理嗎
{Ying} 說:
對啊,不給個明確的答覆
Ψ殺氣峽Ψ
那不該要求外包還有我們要照國詞
根本就不合理
只能參考
{Ying} 說:
那我到底要依法律用字,還是通同字為主,一下說依法律用字,一下又說兩字相通
沒錯,國辭明明就是參考用的
Ψ殺氣峽Ψ
下次就統一出來寄給他們
{Ying} 說:
嗯嗯,他們應該會嚇到不敢回吧!要解釋一大堆 哈哈
Ψ殺氣峽Ψ
也該修一修了,凡是我們這行業的主要都看這本啊
{Ying} 說:
大概辭彙太多了,來不及修
Ψ殺氣峽Ψ
可以慢慢補足啊~哈
{Ying} 說:
不過多少可以理解一點他們的想法,如果是像妳說的:因為都可以用,所以就不再多弄一個詞條了,當初公司講義也是有這個味道 像經得起→禁得起,其實也是要表示:經不起也應該改成禁不起 ,不過還是會有人用經不起
Ψ殺氣峽Ψ
對啊!基本上是要改掉的,不過他們如果在網頁上有說明會更好,而且很顯然的,透徹才有人用啊~
{Ying} 說:
對啊
Ψ殺氣峽Ψ
那增加一個詞條一定不困難
{Ying} 說:
所以你覺得他們回信的意思是透徹是可以用的? 那為什麼又要扯出什麼法律用字,而且他舉的例子也不是透澈
Ψ殺氣峽Ψ
其實他想要用官方說法來把自己的錯誤圓過去,哈哈哈
{Ying} 說:
哈哈哈哈
Ψ殺氣峽Ψ
說白了,就只有透徹可用,透澈是民國82年以前的用法,只是我們沒改
{Ying} 說:
對啊,如果透徹也是可以的,那應該也像其他一些通同字一樣,各列出一條啊
Ψ殺氣峽Ψ
耶~而且我們懶,又寫了通用字
{Ying} 說:
我覺得他的意思是透澈才是正確的,但因為澈通徹,所以透徹也可以,只是在收錄上只收透澈
Ψ殺氣峽Ψ
他不是兩個都有解釋,我覺得很相近耶
{Ying} 說:
所以看完了還是不懂,為什麼只收透澈
Ψ殺氣峽Ψ
其實就是諉過啊
一定要說明一下,我們沒收錄是因為通同字
不是因為我們真的忘記收錄
{Ying} 說:
喔~~原來如此啊 哈哈哈
法律用字表的統一字也不過不到兩頁的WORD這麼多
Ψ殺氣峽Ψ
好酷喔~可以參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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