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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蘇美人提供,我再影像處理過的。
他昨天突然跟我分享一則車子被拖吊的新聞,聽完後覺得平淡無奇,要跟我說啥啊這傢伙,結果竟然是短短一篇報導中出現了四個錯字。
不要「托」,是說因為車子要被拖吊之前都要先托舉起來,所以不要把我的車子托起來是嗎?
記者的名字也很大方的出現在報紙上,證明他完全可以對他寫出來的東西負責。報導裡也有正確的用法,那……是因為薪資少工時長被雇主壓榨沒時間再看一次?還是因為,其實他根本不知道哪個是對的?
不管是哪一種,都很失職。
不過呢?也可能是,反正現在報紙沒人看也沒人看得懂,現在的學生大部分也不在乎哪個字是對的,既然大家都不在乎……
錯了!還是有人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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